凭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终止:
(一)出让合同规定的年期届满;
(二)土地灭失;
(三)土地使用者死亡而无合法承继人;
(四)人民法院或土地管理部分依法作出的没收土地使用权的判决、裁定或决定生效; 建筑问答网永远以提供国内外最新、最好、最快的造价专业资讯为目标
(五)用地单位迁移或者被依法注销的;
(六)市政府凭据社会大众利益的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七)执法、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筑问答网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专家团队 - 造价QQ群 - 3721k建筑网址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