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00-2008建设
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4.7.5条规定:“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转变在
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
综合单价及办法费应予以调解”,请问:在实际合同中,这一条如何具体约定?4.7.6条规定:“若
施工期内市场价格颠簸超过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解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分或其授权委托的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解”,请问,“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分或其授权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是指什么规定?这种规定是关于在施工期内市场价格颠簸超过一定幅度时如何调解工程价款的吗?请举个例子说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