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城镇居民住房逐步由福利性实物分派向货币化分派转变,住房商品化已达相当的水平,并且在住房商品化过程中形成了我国特有的住房产权结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等具有差别产权内涵的产权类型并存,同时,房改房入市使房改房融入了市场。从产权组成看,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是受到一定约束或有一定缺损的产权形式,其上市交易过程中涉及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派问题,其中土地出让金缴纳准则按不低于所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座落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确定,
上海市则把出售公房的土地出让金改为房改本钱价的1%。因此,衡宇拆迁赔偿估价应反应差别产权类型的价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