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某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2008清单,合同可调合同。招标文件约定工程量、价格、工程项目可调,办法项目不调; 没约定范畴和幅度。凭据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体例与计价规程》11款中的价款调解11.0.5的规定:1、工程量偏差5%时……工程变动10%时的调解原则,还用调办法费吗?
不调的,因为合同明确约定的是办法项目不调,合同没约定的可以执行清单,有约定的执行约定。
2、11.0.8条单价约定3%为准,那办法费中人工、质料还调解吗
不调解,凭据合同约定办法都不调解。
亲,依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