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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价合同虚报工程量问题 合同,工程,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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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23981334 - 泥土工 2级  举报  
请教列位老师,我这里有一个项目合同签订的是包干价合同,且合同约定在施工图不产生变动的情况下,包干合同工程量的计算危害由施工方包袱。现工程进入结算阶段,发觉签订合同时,施工方虚报了很大一局部工程量,无形中抬高了工程的实际造价。我想请问:有什么理由能够让甲方把虚报的这一局部工程量扣撤除?望列位大神指教,不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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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1
回答人:81821616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5/3/11 20:04:00  举报

答:结算的依据就是合同条款

所以现在既然项目已经完工,结算了只能按合同约定去做,而不克认为的扣除。

如果是国有投资项目,可以追诉项目认真人责任。但是这不影响甲乙双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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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2
回答人:06633880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5/3/12 2:38:00  举报
虚报的这一部分工程量可以办变更扣除掉,但你们扣除施工方多余量的同时,他们会要求追加不足的量,你们权衡一下得失。
楼层: 3
回答人:65115036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5/3/12 8:24:00  举报
既然约定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那就是说漏报了也不增,反之多报了也不减。你看甲方还有啥理可说?除非乙方发现减的没借机增的多,他是不会让扣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