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施工单位有一群体
工程,含单项工程有11个,建筑面积总计约为8万平方米,统一为一个标段
招标,
合同为一个。在工程施工中,单项工程开工存在有同时施工问题,施工质料现场整体采购、使用。建设单位认价。但认价使用部位为多个工程甚至为整体
项目。工程
结算时质料按合同可调差。请问列位同行:质料调差如何进行?是按全体工程全部加权平均,项目整体各单项工程同种质料全部用一个质料价格,还是务必各单项工程分别计算加权平均?我意见是:按全体工程全部加权平均,项目整体各单项工程同种质料全部用一个质料价格;因是一个合同。请赐与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