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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人:47484101 - 泥土工 2级 举报 闂備浇銆€閸嬫捇鏌熼婊冾暭妞ゃ儲鍨堕幈銊モ攽閸曨偀鍋撳┑鍠盯鎳滅喊澶岀煑濠碘槅鍨伴幖顐︽偂閿燂拷 闂備浇銆€閸嬫捇鏌熼婊冾暭妞ゃ儲鍨甸…璺ㄦ媼鐟欏嫬顏� - 闂備胶鎳撻悺銊╁垂閻熸壋鏋旈柟杈剧畱缂佲晠鏌熼婊冾暭妞ゃ儻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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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条
普通回答
答:
1.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不可竞争费,不得让利;甲供材料、甲供设备属甲方出资,与施工方无关,不存在让利;其余费用均属可让利范围。 2.清单规范里解释如下 4.1.8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和税金是由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税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确定。因此,本条规定了在工程造价计价时,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并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1.5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释义】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纳入国家强制性管理范围,规定“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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