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第一页上就写了“合同及清单里没有的凭据投标时的下浮率进行结算,
答:这个应该理解为在施工合同范畴内的清单漏项局部需要凭据投标报价时的模式进行组价,组价后需要凭据投标总价于合同签订总价必来下浮,一般投标总价不一定就是合同价,这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就会有一个无形的优惠比例
签证局部及甲方认质认价局部不下浮”这个地方不是有矛盾么,
答:这个应该理解为签证局部能够利用投标时的综合单价就要接纳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认质认价局部不下浮应该理解为认质认价的质料或者是局部包干价,所以这局部是不可以优惠的
那现在签证里有项目是请单及合同里没有的,这一块怎么处理,是下浮还是不下浮呢?
答:这个我已经在
第一个问题里面回答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