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工程面积较小,业主什么都不懂,监理抱着业主同意他们同意的态度。给我们设计变动是以联系函形式的,跟他们说不可,为什么不可。没有设计院三个章,他们直接就叫什么院弄了个出图章并签字,后来每次变动都以这样的形式。都是联系函加设计院及他们公司的章。我们按这样施工会不会留下什么隐患呀?现场基坑支护的全部变动完了。求列位大侠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