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划是人类为使环境与经济和社会协调成长而对自身活动和环境所做的空间和时间上的合理安排。其目的是指导人们进行各项环境守卫活动,按既定的目标和办法合理分派排污削减量,约束排污者的行为,改进生态环境,防备资源破坏,保险环境守卫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成长计划,以最小的投资获取最佳的环境效益,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可连续成长。环境规划担负着从整体上、战略上和统筹规划上来研究和解决环境问题的任务,对付可连续成长战略的顺利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环境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历史并不长,但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及人们对环境认识的连续深化,作为协调人类环境和成长的环境规划已越来越被世界列国所接受。6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等先后在环境规划管理上接纳了一系列行动,建立环境规划委员会,指定并实施全国的、州的、都市的和产业区的环境规划。
我国也于70年代末开始制定和实施环境规划,并开始进行环境规划理论要领的研究。经过众多环境劳动者的配合努力,已形成了初具规划的环境规划体系。然而,我国目前的环境规划体中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严重影响了环保劳动的进程,同时也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快速成长。针对目前环境规划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我国的环境规划应该朝以下几个方面成长。
1、建立新的环境规划体系
规划体系用以归纳综合规划劳动内部各技术条理的递进关系。我国当前的环境规划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环境规划准则体系、环境规划行政体系和环境规划技术体系。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成长,我国的环境规划理论要领研究渐渐跟不上步调,当前的环境规划体系已难以适应快速成长的需要,袒露出种种弊端,好比法制不敷健全、政府职能不敷完善、心态未能摆正、环境规划质量不高以及环境规划与管理脱节等等。因此对旧的环境规划体系进行改革,建立新的科学的环境规划体系一定是我国环境规划的成长趋势。
未来的环境规划体系应包括环境规划体系、环境规划行政体系和环境规划运作体系,其中环境规划运作体系包括环境规划技术体系、环境规划管理体系、环境规划理论体系和环境规划教育体系。新的环境规划技术体系应分为三个条理,分别为:战略性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规划实施方案。对付省级以上的环境规划要以总体规划为主,只作战略性的指导,给地方环境规划留以足够的灵活性;而对付区县级以下的环境规划,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可能详细地体例,并给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要加强大区(如经济区)、流域、乡镇、小区(控制单位)及企业的环境规划体例劳动。
2、加强环境规划理论研究
环境规划理论研究比较枯燥,因此对其研究相对较少,在我国更是如此。我国目前的环境规划体例模式基本上都是延用以前的模式,对一些新出现的环境问题考虑不敷,例如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近岸海域的环境守卫规划等。规划中所用的要领也都比较落后,对规划中所包括的大量不确定因素未能进行系统剖析,而许多较先进的规划要领却未能得以推广。总之,我国的环境规划理论研究明显滞后于规划的实践,是目前环境规划体系中的单薄环节,急待加强。
3、加强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的结合
加强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的结合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加强环境规划的管理和实施;二是加强环境规划劳动与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准则的结合。
3.1、加强环境规划的管理和实施环境规划是环境管理的首要职能,担负着从战略上、整体上和统筹规划上来研究和解决环境问题的任务。但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依靠环境规划管理,依靠环境规划的具体实施。实施规划,让规划在社会生活中酿成现实是规划劳动的真正重点。因此我们务必加强环境规划理论要领的研究,尤其是规划实施方面的理论研究,从理论要领、原则、劳动步骤及支撑手段等方面建立一套动态的环境规划管理体系,以适应环境规划连续更新调解修订的要求。
3.2、加强环境规划劳动与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准则的结合环境规划劳动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局部。在这里我们要先弄清规划与规划劳动的区别。规划是预测和决策的产品,而规划劳动则包括准备劳动、审批劳动、执行和检查以及规划的评价调解等,它是预测、决策、管理、控制的综合体,也就是上面提到的环境规划的管理和实施。为了实现可连续成长,我们在环境规划劳动中应追求资源、环境和经济的有效结合,而ISO14000的基本思想,就是从基础上解决成长生产与守卫环境和资源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因此,加强环境规划劳动与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准则尤其是ISO14000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的结合就显得很有须要,这也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目前环境规划劳动的需要,相信这将为我国今后的环境规划管理劳动开辟出一片崭新的天地。
4、完善环境规划法制建设
国家执法及各项相关准则、制度、条例、准则等是制定实施环境规划的依据。但我国在环境规划的法制化方面做的还很不敷,具体的《环境规划法》尚未出台,国家一级的环境规划准则体系刚成雏形,地方性的环境规划法制建设也还未全面开展,因此在环境规划的体例实施过程中缺乏一定的依据和约束。未来的社会是法制社会,一切都要以执法为准绳。我们应将环境规划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并使其运作规范化、步骤化。环境规划的法制建设不但要对环境规划从体例的实施的各个环节中规划管理部分及相关行政机构的职权内容和范畴进行设定,还要制定各个环节中所务必遵守的步骤规定。为此,我们应尽快出台《环境规划法》,同时制定种种地方性准则条例,把规划申请、授权许可、民众加入、规划上诉等各个过程以执法的形式稳定化,形玉成面的环境规划准则体系,做到依法体例、依法行政。
5、加强环境规划
教育环境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它的影响因素会随着时间推移而产生难以预测的转变,不可能完全彻底地实现目标,因此目前有些领导把环境规划看的一文不值,认为是搞形式主义。也有一局部领导过分看重环境规划,希望把它编成具体操纵手册,对其横加干涉。环境规划终究是一种不确定性很强的宏观规划,追求的是规划的整体性、综合性和久远性,不可能编的过分详细。因此这两种心态都是不可取的。别的,目前我国局部规划人员也存在“思想错位”,在体例规划的过程中过分注重规划的体例技术,而对规划的实施考虑不敷,从而使得本应是政府行为的环境规划酿成了体例人员技术行为,增加了规划实施的难度。
为使政府部分及规划人员对环境规划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同时为了促进环境规划理论要领的研究,我们应加强环境规划教育。对付一个完善的环境规划体系,环境规划理论研究和环境规划教育都是不可或缺的。系统的、完善的环境规划教育体系将有助于环境规划学科的健康成长。未来的环境规划教育体系应包括环境规划普及教育、规划专业高等教育、规划职业准入制度和规划师职业联盟组织,如学会、协会等。在环境规划教育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应重视规划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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