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看具体情况而定。通例合同一般都有审计约定,送审扣减额不超出5%(由双方自行约定比例),则审计费由甲方包袱;如超过5%,超过局部由施工方包袱,核增用度全由施工方包袱。也有合同约定审计费由施工方包袱,该用度分摊入投标报价内。
由此你也可以理解为审计用度是工程用度的提成
报结算的时候,审计的费用是从审出来的工程量里取提成吗?那这提成的费用是甲方出还是施工单位出?
我认为这要看该工程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
如果没有 一般是由委托方即甲方承担的。
有些地产公司规定,审减额超10%以上部分,按30%扣施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