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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算审核的一个问题 结算,施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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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38470186 - 泥土工 2级  举报  
施工方新报的结算文件是否需要建设方盖印呢?
最佳答案
楼层: 1
回答人:61925468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8/31 10:37:00  举报

“不克擅自给他们把漏掉的工程量加上去”这句完全违背审计的基来源基本则。

出现这种情况你首先要跟委托方相同,是漏项直接补给施工单位,收取核增费;还是由委托方出面让施工单位重新报结算(只增加漏项的,其余项目不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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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条 普通回答
楼层: 2
回答人:2655831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8/31 17:30:00  举报
一般情况下都是不给施工方重复申报的,就算是申报漏报的那些都是扣掉的,这个有油水的,要我就会跟施工方商量着来给多少能后在,这个你都懂得。
楼层: 3
回答人:49771548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8/31 21:02:00  举报
我讲了这么多课,分析了各方应该做的工作,从来没有教人利用对方的失误做为骗取他人利益的方法。也许我的课只是停留在理论的公平上,可我认为它能变成现实,每个人都希望它能变成现实。
楼层: 4
回答人:47769037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8/31 23:59:00  举报
作为审计单位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施工方的漏项该增加的增加该减的减掉,不要光减不增,光减不增就失去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立场,光减不增就不能叫审计公司了,就该叫审减公司了,
楼层: 5
回答人:94793632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9/1 6:44:00  举报
不可以,如果的确有重大漏项现象,可以在原报预算基础上补充漏项工程,并报送甲方,有甲方确认,转交给审计方。若漏项现象不是很严重,一般施工单位都不太愿意重新上报预算,因为上报预算需要周期时间较长
楼层: 6
回答人:23821879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9/1 12:35:00  举报

工程造价最基本的原则是“合理造价”,审核造价也是一样,不是只审减的。审核是核定该结算是否合理,按照合同约定和规范的规定确定应该属漏项的,应该经加上的,不必让施工单位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