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是第一次做清单结算审计,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但是结算的时候暂估价有调整了,那综合单价一定是有变化的,这样的怎么处理啊
你说的是招标清单中的暂估价材料 在竣工结算时如何计算的问题。
在没有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结算时可以对凡是所用到该暂估价材料的子目综合单价给与调整
调整方法 只要把原来材料暂估价用实际施工过程中确认的单价代替(其他不能改变),从而得出新的综合单价。
暂估价材料的单价变化必须要进入直接费,因为这个材料单价变化不是指材料单价的补差,而是对原招标人暂定的材料单价的修正,该部分费用的产生完全是有招标人造成的,应该可以成才直接费调整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