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办事,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要领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这种情况需要重新调解控制价。
5.1之前开始招标,5.1之后开标并签订合同,投标报价肯定按新规执行。疑问是招标控制价要不要按新规修改,因为之间存在税差。
不用,项目按立项时间决定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