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总价合同是不可调的,即是双方认可了,合同价,因为合同是要先订的,而认价是在施工中,这是有时间差的,施工阶段,认价低了,你要扣我的,如果认价高了补不补呢?甲方肯定不给补,稳定总价即是危害在施工单位,甲方扣是没原理的,认价只能说明是其时的市场价,市场价低了,我赚了,市场价高了我还赔呢?,你有理由找回,只要是稳定总价合同应该不怕审的。就是洽商也按合同价走。好好看看合同怎么签订的。
认价单应该是市场价,预算价要加2.5%的。
先不追究你们项目部谁这么缺心眼,但这一行为已经构成法律依据,你们不认也不行;提交法院都不会支持你们。
但这事不一定是坏事,如果不能调整单价的材料认价了,低的调整下来,高的也要调整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