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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的工程量应以清单规则为准,土方的放坡工程量应在清单下的定额子目中考虑,放坡工程量的用度反应在综合单价上。合同签订的是清单的综合单价,而不是定额的规则。中国最佳造价交流网站,致力于建设专为造价同行服务的自由交流家园03版招标清单的工程量不考虑放坡,多出的工程量应扣除。施工单位没有发觉这个问题而进行合理规避,造价行业最大的互动问答知识信息交流分享平台,凝聚了 造价行业网友的智慧那是施工单位的问题稳定总价合同,就是清单内所有工程量无论几多不再做任何价格上的调解,工程量多了,是施工单位的危害,工程量少了施工单位就赚了既然是稳定总价合同,中介所无权扣减工程量,不然就是违反合同。是没提供合同,还是中介所没看合同的约定?现在需要界定的增加工程量和原招标范畴有无重合的地方,新增工程量不在原工程范畴内,应视为新的增项,应与原合同无关。如在原范畴内,这就有点扯不清了可以和建设方协商,增加局部不可另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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