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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中工程量变化的问题。 工程,清单计价,量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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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56190797 - 泥土工 2级  举报  
哪有依据说这种情况不属于砼井工程量减少的?
最佳答案
楼层: 1
回答人:78317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8/29 1:51:00  举报
清单计价中因设计变动,将混凝土井变为砖混井,混凝土井这局部工程量变为0, 建筑问答网永远以提供国内外最新、最好、最快的造价专业资讯为目标不克看成工程量转变超出15%【这个属于工艺转变】,不克对其综合单价进行调敕后进核减,应该是重新组价,然后进行核减。不过也要依据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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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2
回答人:90578608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8/29 11:16:00  举报

你好,如果合同约定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有风险范围的话,就可以。否则不可以

楼层: 3
回答人:86314451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8/29 18:43:00  举报
不是这样认为,工程量变化超过15%,对其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本身就会促进不平衡报价。这是清单规范最大的败笔。
楼层: 4
回答人:77636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8/29 20:59:00  举报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按清单规范规9.3变更处理,不能按工程量偏差9.6处理(工程量并没有变化);至于不平衡报价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这个风险的幅度没有规定(只是有的专家讲课时说是15%,但找不到文字依据),既然你是按高报价(根据你说的不平衡报价处理这个),只能自认倒霉

总之,我们在做造价的过程中没有依据的计算方法不会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