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由承包人认真交纳施工水、电用度时,按
合同约定调解水、电用量和价格。由发包人认真交纳施工水、电用度时,水、电费按承包人确认的水、电表实际计量数和水、电费
定额单价计算;没有安置水、电表无法确定水、电用量的
工程,按工程
结算中剖析的水、电费乘以1.16(施工中生活用水、电费系数)计算;也可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水、电消耗量(接纳商品
混凝土的工程,水消耗量为0.35吨,电消耗量为7.70度;未接纳商品混凝土的工程,水消耗量为0.70吨,电消耗量为8.70度)计算,在工程结算时扣回。水电的用度没有信息价。这要执行本地政府对产业和生孕育产生活用水、用电的价格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