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一回这样的情况,合同的文本是这样写的;
3.1本合同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和固定总价承包相结合的承包方式。承包人的合同单价中已计入政策引起的价格变化及材料价格上涨等各种因素,价格波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进行预测,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3.2合同中以固定单价承包的工程量为施工图工程量,实际结算以施工图为准。合同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包括所有直接费、间接费、维护、利润、税金、保险以及合同内指明应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并在完工验收前维护工程所必须的全部开支。垃圾清理外运、临时设施费等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应摊入各工程项目价格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请问;既然是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为什么最后结算时还要按实际工程里结算。这样的合同内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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