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区域划分的,与管径没有关系
界线划分:
1. 给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 排水管道:
(1) 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 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限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 暖热源管道:
(1) 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 与工业管道界限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 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
项目的界限,以泵间外墙皮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