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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精讲班42讲模拟题案例3问题类型:事件二:总承包方与没有劳务施劳动业资质的包领班签订了主体结构施工的劳务合同。总承包方按月足额向包领班支付了劳务费,但包领班却拖欠作业班组两个月的人为。作业班组因此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并导致全面停工2天。 问题:事件二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是否合法?说明理由。老师给的答案:事件二一致法。因为作业班组属劳务方,它与总包方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可是同样的问题 另外一个老师 给出了截然差别的答案:答案如下: 事件二中作业班组直接向总承包方讨薪是合法的。理由:总承包方属于违法劳务分包,包领班没有劳务施劳动业资质,包领班拖欠作业班组人为,总承包方要包袱连带赔偿责任。作业班组应该推选代表按正规渠道找总承包方解决。(2009年6月29日通告的《劳动合同法》第93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法行为,依法追究执法责任;劳动者已经支付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人为、经济赔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包袱赔偿责任。”第94条规定:“个别承包经营违反本准则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别承包经营者包袱连带赔偿责任。”)。请大侠尽快给出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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