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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道翻弯工程量是否含在合同总价内 合同,总价,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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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74483787 - 泥土工 2级  举报  
我单位(北京)于2008年发包一消防工程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执行北京市2001定额,在施工过程中,消防施工单位找到建设、监理、设计等相关人员做了一些变动签证,其中比较多的就是他们将管道抱梁翻弯的那局部量单独做了变动,原图纸中已注明标高,我认为应含在合同总价内,请问该项用度该不该计取,如果双方坚持各自观点,应到什么部分化决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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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75167584 - 学 徒 1级 - 提交时间:2013/5/14 5:06:00  举报
如果变动有理,签证又确凿。应该计算。如果双方坚持各自观点,应到咨询部分调解,或到仲裁部分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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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91077286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5/14 8:43:00  举报
1、首先应查明原图纸与变更做法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应扣减原工程量,按变更量计算;2、如果与原图纸相同做法,不计入变更;3、如果双方都坚持,可以先到当地造价站咨询一下,看造价站的解释,最后如果双方对造价站的解释不服,可以到仲裁部门仲裁;4、但无论是哪方,我觉得都必须拿图纸、合同、定额来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