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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清除的给出地下水位的位置,也没有给出地质勘探申报的结果,在实际施工中基槽开挖至1.8米处发觉地下水,由于工程量的增加,导致工期的错后15天。2、在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对地下管道的走向不明确,在施工中对地下管道的破坏,导致土方工程施工连续的停止施工及工期的错后2天。用度具体如下:(1)机械费:1200元(2)窝工费:600元3、在基槽验收时,我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发出联系单,要求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但在基槽验收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对基槽进行地基承载力试验,地基承载力试验合格后才允许进行下道步骤的施工,地基承载力需要10天才华完成,导致工期的错后。4、在施工进入采暖安置时,建设单位还是没有拿出采暖的设计图纸,导致工期错后7天。5、三层院长办公室已完成的工程,凭据建设单位要求,将其二次结构转变,导致工期错后6天。6、由于室外钢梯基础是单独设计,在主体及外装修完成之后室外钢梯基础图未交给我施工方,待施工图纸抵达时已进入冬季施工。7、建设单位要求室外工程务必在合同日期内结束,可实际招标中,室外工程不在施工范畴之内,导致我施工单位赶工费及冬季办法费得增加,并且室外工程的工期为7天。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在冬季赶工,经上述原因,我施工单位为了能够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产生赶工费及办法费的增加如下:(1)防寒质料增加:52180元(2)人工赶工费增加:土建26971元、装饰24196元、电气3963元、给排水及采暖6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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