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中细目特征与设计图不符,以设计图为准。招标文件中的“清单”等,仅在招投标过程中有效,对施工无任何指导意义。 贵方按设计图C30施工,不需要也没须要取得签证。完全正确。 建设方提出按设计图要求的C30砼进行价格调解,无论实际施工时是否接纳的C30砼,建设方的要求都是合理的。 如果贵方按清单中细目特征中的C35砼施工却不先取得签证或变动,
结算时肯定是按C30计算的,建设方基础用不着现在提出调解要求,而这局部损失将由施工方包袱全部责任。 就C30与C35砼的问题来说,贵方无任何理由“差别意建设单位的调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