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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回答
1、不是。
(1)应按超高部分的人工费,按各册规定的系数计取。超高费计算的操作基准面无楼层时,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面;有楼层时,以楼面标高为基准面,计算至安装物的标高。所指全部定额人工费,包括工作物设计高度至操作基准面的垂直距离范围内全部定额人工费,包括该子项工程的安装、刷油、保温等定额子目,不扣除超高起算点以下部分(定额另有说明者除外)。 (2)对于定额计价的工程,超高增加费全部计入人工工资,为定额人工费,参入取费。 2、注意事项: 超高增加费费率在各册定额总说明中,各册计取条件和费率有所不同 3、举例: 第二册(电气) 操作物距离楼地面5米以上、20米以下的,按超高部分人工费的33%计算。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 操作高度均以3.6米为界,如超过3.6米,其超过部分(指由3.6米至操作物高度)的定额乘以相应系数。 第九册(通风空调): 操作物距离地面6米以上的工程,按人工费15%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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