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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的设计变更问题! 工程,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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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37876018 - 学 徒 1级  举报  
专家:你好!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稳定总价合同,由于设计变动,工程量有所增加或减少,施工单位在报送的结算资料中,工程量增减是以施工图工程量与竣工图的工程量之间的量差作为增减依据,完全不管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
共 3 条 普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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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70747458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27  举报
应该以竣工时工程量,与合同中约定的幅度范围内的工程量的差为准。
楼层: 2
回答人:98967589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27  举报
这个量应该是竣工图的量与投标量之差,如果施工图量等于投标量,也可以说是施工图工程量。因为计算的必是最终实际量-已计取工程量,也就是投标量。
楼层: 3
回答人:53381184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3/3/27  举报
不用着急,首先看招标文件看合同看与竣工结算相关的一些甲乙双方签署的资料。“施工单位在报送的结算资料中,工程量增减是以施工图工程量与竣工图的工程量之间的量差作为增减依据”,这里的“量差”包括两种可能。 一种量差是甲方招标提供的清单工程量本身的误差; 一种是设计变更带来的量差。这两种量差怎么调整造价双方施工合同应该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双方应结合清单规范协商一致再往下进行。既然是固定总价合同第一种量差施工方应该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