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
招标文件中有这样一条,招标人在
工程量
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
投标人不得修改。不然,将被认定为废标。(DXB-10/0.4-100KVA)120,000元/台、路灯智能节电控制器(SJD-LD-G-35)40,000元/套、路灯四遥控制器(SJD-LD-G-60)40,000元/套,按暂估价进入清单总价。投标人只需要直接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纳入投标总价并计取规费和税金,不需要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以外再考虑任何其它用度。在清单中这三项单价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