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发 布 人: |
nujiay |
发布时间: |
2011/2/21 23:52:00 |
文件类型: |
文档 |
资料描述: |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0〕211号)文件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7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按调整定额人工费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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