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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问题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招标,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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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7358175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5/3/29 0:04:00  举报
(一)招标阶段。一是规避招标,指定施工步队。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规避招标,将应该果然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指定施工步队直接发包。二是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如先内定好承包单位,而后象征性的进行招标,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步队围标、陪标。三是将项目化整为零,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建设工程项目规模准则,把应果然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或将建设工程项目为段实施,主体结构进行招标,而装修则直接发包,还有甚者将务必依法果然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仅在较小的范畴内通告招标通告。
  (二)评标阶段。一是加入评标的委员们在一定水平上都是稳定的,由于委员们的素质差别,存在着许多弊端,很容易孕育产生权钱交易的非法行为。因此,业主授意或者暗示评委为“意向”投标单位打高分,左右评标结果,使评标劳动失去了客观性,失去了刚正性,使评标的劳动质量大打折扣。二是有的业主在招标信息通告前,已经同招标代办机构有过私下接触,达成一定的“互利协议”。招标代办机构在体例资格预审文件,制定资格预审准则和要领时,往往会以业主“意向”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为基础,或抬高准则,或降低条件,从而支配评标的结果。 
  (三)定标阶段。一是建设单位“意向”的投标单位未中标时,在治理中示手续及签订合同中设置障碍,排斥中标人。二是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提出一致理条件,如要求施工企业垫资、压价,指定购买质料、设备等等,强迫中标单位私下答应,在施工合同之外签订“阴阳合同”。三是强迫中标单位将局部工程转包给指定的施工步队,或者将自己不敷资质准则的步队挂 靠在中标施工企业,开成层层转包,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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