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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此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是否合理? 签字,也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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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71826 - 泥土工 2级  举报  
目前只是甲方签字,乙方还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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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34826578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9/2 23:44:00  举报

这个一般是惯例吧,或者说潜规则。

个别感触建设单位这样考虑也是没合理的。

首先一个,自己预结算这块其实大众也知道,多几多少的漏洞总是有的,业主拼命扣钱,乙方拼命多算,扯皮多了,慢慢相互妥协一下,折其中,真正打官司的很少。所以,这个结算价在审计过程中或多或少是有弊病的,有一点的审减也是正常的,横竖我是没怎么见过一点不被审减的工程。所以这个条款对业主来说,也是一个自我守卫的条款,制止超付工程款。

再一个,施工单位如果一直不签字,合同没有,付款付不出去,还是施工单位亏损。

再退一万步讲,即便这次乙方争取乐成了,如果和甲方还有合作的话,可以预计在现场签证、初期结算这块的压力会比以前大很多。业主会争取把前期的水分挤洁净,尽量减少审计时的审减额。整体来说,还是乙方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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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2
回答人:63542551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9/3 4:34:00  举报

施工合同是 双方商谈的,其中的付款方式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只要双方同意,合同一单签订就必须要个执行,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了,只要不是和现行法律 法规相抵触的合同条款 都是合理和必须执行的;

楼层: 3
回答人:76463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9/3 8:46:00  举报
施工合同是双方洽谈后形成的相互按约定执行的文本,只要双方按合同约定执行,这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了.如果签订的合同同现行建筑法、合同法及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合同条款 ,是无效合同,那就另当别论了.
楼层: 4
回答人:50901917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9/3 11:14:00  举报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甲方凭乙方的有效fa票、付款申请支付至结算二审金额的90%,剩余10%分两次支付,其中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支付,另5%待工程决算审计后予以支付或在本合同签订后两年内未进行决算审计时予以支付。 工程决算应该是建设单位的事情吧?为何要等到决算审计后才支付,合理吗?

5%是质量保证金,一般付款需要后滞24个月;合同中说审计决算之后支付这与合理不合理没关系,不合理承包方可以不签合同,签字了就合理。

楼层: 5
回答人:78275 - 泥土工 2级 - 提交时间:2016/9/3 19:10:00  举报

答: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所以承包方双方签订的合同只要是通过协商共同确认签字的合同条款,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文件都是有效合同条款。这里不存在所谓的合理和不合理之说法。

只要不是强迫签字德尔就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