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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我认为能够按照新定额执行,不过需要双方重新洽谈协商; 2.合同是2011年签订的,直到2014年才开始实施动工。国家有明确规定,60天内不能开工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开工,两次延期还不能开工的重新申请开工。就是说你原来合同中工程已经死了,2011年签订的合同的标的物已经不存在了,也就是合同无效了; 3.直到2014年工程重新开工,建设单位要到政府部门重新跑手续。这相当于一个新的项目; 4.你用无效的老合同去套新合同,肯定是不行的。如果已经签订了新合同那就按照新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签订新合同,双方就要在原来合同基础上进行洽谈,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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