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以我的处理方法可以供你参考
1、确定这个事件是清单不符(也就是说没有按合同约定完成)
2、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就有双方协商,达不成统一意见的按清单规范9.4.2
结算时扣除商混和自拌混凝土的价差是合理。
因为实际施工没有按照清单描述的项目内容去做(从商砼改为自拌),那么综合单价就需要改变。可以重新组价报给甲方。甲乙双方认同后,结算时按新的综合单价(自拌砼综合单价)进行计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