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工期罚款,非甲方原因的工期罚款如何计算
没有约定工期罚款的话,就不克按罚款来计算,只能按违约来计算,就是说应该是包袱违约责任,认真包袱工期延误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例如,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要给施工单位窝工费和机械停滞费,那么这个延误工期也应该包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这个损失金额要甲方凭据自己的情况提供具体项目和金额了。
在合同的通用条款里应该也有说明,如果都没有那就只有双方去协商一个单价去计算——
因为合同没有约定,而且现场实际如果不是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这些都是需要相关的确认资料的,
因为只有有相关的资料,双方才可以去协商这个工期罚款的总额的,
没有工期罚款的约定,同样也不会有工期提前奖励的约定的
我认为 可以甲乙双方商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