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有1.5和1.8的桩。24和28米。凭据市政桥梁规范每根桩要留2组试块,凭据公路桥梁验收规范要留3组。
目前我们的做法是每根做3组试块,监理见证送检一组,自己压1组,留了1组。
现在监理说要 至少2组标养申报每根,查了规范只是说留样组数要求,对这3组怎么分派,是否要全部标养送检并没有说明。有没有哪里有相关要求?造价行业最大的互动问答知识信息交流分享平台,凝聚了 造价行业网友的智慧
请问现在28天已过,无法补送,再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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