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34.3.1 多层楼板连续支模时,应分析多层楼板间荷载传递对支架和楼板结构的影响。
4.3.144.3.2 支架立柱或竖向模板支承在土层上,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对土层进行验算;支架立柱或竖向模板支承在混凝土结构构件上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有关规定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验算。
4.4.154.4.1 接槎处。
4.4.2 后浇带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
4.4.3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4.4 拆除与维护
4.5.1 模板拆除时,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的顺序,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
4.5.2 底模及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后再拆除;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表4.5.2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 构件跨度(m) | 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百分率计(%) |
板 | ≤2 | ≥50 |
>2,≤8 | ≥75 |
>8 | ≥100 |
梁、拱、壳 | ≤8 | ≥75 |
>8 | ≥100 |
悬臂结构 | ≥100 |
4.5.3 当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时,方可拆除侧模。
4.5.4 多个楼层间连续支模的底层支架拆除时间,应根据连续支模的楼层间荷载分配和混凝土强度的增长情况确定。
4.5.5 快拆支架体系的支架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拆模时,应保留立杆并顶托支承楼板,拆模时的混凝土强度可按本规范表4.5.2中构件跨度为2m的规定确定。
4.5.6 对于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筋张拉前拆除;底模及支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4.5.7 拆下的模板及支架杆件不得抛掷,应分散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应及时清运。
4.5.8 模板拆除后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对变形和损伤部位应进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