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工程价格在
结算时怎么操作建议参考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的规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我们的做法一般是 对原
投标清单中没有的可以重新组价,但是组价时采用的工料机单价、综合取费费率等还是要采用原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