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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回答
我这有一个审核项目,有五个标段,联系单上说明的是每个标段的变更做法和工程量,但是注明依据的设计变更文件上只有一个标段的变更说明。每个标段也没有签证单。 请问我应该如何做?? 因我看到一些解释说,先有联系单在有签证,没有签证不记取工程量,因为没有签证不知道施工单位做了没。。但是另一种说法就是:--只要有联系单,且上面说明每个标段的工程量,就有效。 那我这个情况如何解决呢???没有签证单难道都不给?还是依据设计单位出的设计变更只给一个标段的??答:我认为,工程联系单和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只不过称呼不同罢了。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设计变更文件上有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任人签字就有效,就应该给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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