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劳动会议纪要》
“4、凭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不该计算建筑面积。如设备管道夹层高度超出2.2m时,该夹层面积应作为计算综合脚手架、笔直运输费、水泵加压台班费的计算基数。”
所以说,设备管道夹层的层高满足要求的话,应该计算。
根据 2010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文件 辽建价发[2010] 16 号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