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差别,应该要看合同的约定,是否是可以将节假日顺延,不然时间可以说已经超出,然后是可以顺延,春节也只按国家的节日7天计算。
“也就是说,我过程中已经提交了索赔意向,且在结束后28日内也提交了索赔意向的函件。但是具体的赔偿明细是拖延了45天左右发送的。”原来应该是同时提交才合适吧,如果是对方要求补交资料应该就没有问题,不然就要看对方的脸色啦。 建筑问答网永远以提供国内外最新、最好、最快的造价专业资讯为目标
我认为
在所要索赔的事件持续过程中,向被索赔单位发的联系函可以作为为索赔文件依据的;
索赔事件结束28日内我方上函提出将进行索赔,但函件上发后遇到春节假期拖延至45日后才进行后续价格等文件上发,该索赔应该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