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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营业税计费时,定额是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费用加在了税金里面,按地区不同出现了市区3.48%,县镇3.41%,其他:3.28%的费率,营改增后根据京建发〔2016〕 号文相关规定将原税金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费用改在了企业管理费中记取,指示记取位置发生了变化。这样有利于区分增值税税率属于地方规定,有的地方好像河北还是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增加的管理费用等放到了增值税中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增加的管理费用等肯定不属于管理费,有可能将来还要和增值税放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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