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出现裂缝,由于是包工给施工队做18万,现在业主如何相应扣除其工程款?
《质量管理条例》说的很清楚。
第六十五条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由该工程的施工单位负责保修,保修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到达现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人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可见不是扣款,而是承担保修费用。
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质量要求未达到合格,须进行承担保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