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住房的拆迁赔偿安排问题,涉及到衡宇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关系,情况比较纷乱,既要对衡宇所有人进行赔偿,又要考虑社会稳定,对衡宇使用人进行安排。为了守卫衡宇所有人的利益,同时兼顾衡宇使用人的利益,新《条例》规定:“拆迁租赁衡宇,被拆迁人与衡宇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衡宇承租人进行安排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赐与赔偿。”“被拆迁人与衡宇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可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衡宇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衡宇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衡宇承租人重新订立衡宇租赁合同。”
这样规定,一是增加了安排方法,更有利于被拆迁人选择;二是更有利于守卫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价行业最大的互动问答知识信息交流分享平台,凝聚了 造价行业网友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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