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问答网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专家团队 - 造价QQ群 - 3721k建筑网址导航
已解决 -- -- 0个回答 次浏览0
最佳答案
我国对耕地实行特殊守卫,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除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乡镇、村大众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外。造价行业最大的互动问答知识信息交流分享平台,凝聚了 造价行业网友的智慧任何单位和个别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务必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由于抵押权的实现会带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后果,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抵押不作任何限制,可能出现规避执法,以抵押为名,目的在于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直接转为都市建设用地的情况。为了从严控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转让,又为农村产业化成长创造须要的条件,本条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也就是说,乡镇、村企业不克仅以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但可以将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以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执法虽然允许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厂房等建筑物一并抵押,但对实现抵押权后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做了限制性规定。本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步骤不得转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用途。也就是说,即使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其厂房等建筑物被拍卖了,受让的土地仍然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如果该土地原为产业用途,未经有关部分批准,买受人不克将该土地用于商业、旅游和住宅建设。
我要评论
0
0
|
本站公告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