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路改革设计,局部路段加高2m,其下有2m×3m的拱涵,其上覆土7m多,本次改革后,覆土将到达10m,且该涵将近使用了30年,为圬工拱涵,建设方并未对该涵进行检测,门路施工时可以接纳哪些调停办法对涵洞进行加苦守卫或疏散涵洞荷载。
2.对付加铺改革的门路,在碰到涵洞的地方是否要接纳特殊加铺办法,还是可以直接按门路加铺?
2.对付加铺改革的门路,在碰到涵洞的地方是否要接纳特殊加铺办法,还是可以直接按门路加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