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剖析表。
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劳动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认真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劳动,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笔直运输东西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剖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劳动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动,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解合同价格。并且大多合同中的劳动内容和范畴同样不敷明确,一些劳动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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