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安定行政管理劳动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定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办法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定第一、预防为主”安定生产方要牢固树立“安定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连续解决在安定生产劳动中存在的认识不敷、重视不敷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定职能部分、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定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劳动。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定第一、预防为主”的目标是搞好安定生产劳动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定包管体系。确保建筑安定的劳动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定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制止或减少一般安定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定,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定管理劳动。
3、落实办法——做到体例、实施、监督和处理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定的组织办法和技术办法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包管体系和技术包管体系的办法要求,并做到在体例、实施、监督和处理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步骤、规定、办法和制度管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转变办法,不放过任何形式的担心定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水平的异常情况。
二、安定生产管理目标:
1、安定伤害指标控制在2‰以下。
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
3、使员工有配合理想及搏斗目标。
4、工地到达市文明工地。
三、安定生产管理制度:
1、分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定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定生产劳动全面认真。
2、建立以分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定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定管理活动,包袱组织、领导安定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定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定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定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定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安定生产上对分公司经理认真。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定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定管理活动。
6、各级职能部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畴内,对实现安定生产的要求认真。
7、分公司经理、项目认真人和各部分担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定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守卫准则和安定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务必遵守本工种的安定操纵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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