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表皮作为建筑理论领域的观点被关注和研究,其最初的来源是英文中的两个观点:“Surfaceofarchitec.ture”和“skinofarchitecture”。‘这两个英文观点,所指虽有交叉,但区别也很明显。一般来说,surface所指较广。可以泛指一切形式的建筑外貌的形态;而skin这个观点更强调建筑表皮的效用性和相对独立性,而与建筑主体结构脱离可以被看作是skin这一观点使用的先决条件之一。
所以,可以认为,surface这一观点在很洪流平上包括skin这一观点的基本含义。陈志华先生译勒·柯布西耶的《走向新建筑》时将surface翻译为“外貌”,“与本文中的(建筑)表皮是同一个观点。本文中所指建筑表皮对应英文中的”surfaceofarchitecture“,并有明确的界说和所指范畴。
本文中的建筑表皮,指的是建筑和建筑的外部空间直接接触的界面,以及其展现出来的形象和组成的方法,或称建筑内外空间界面处的构件及其组合方法的统称。
一般情况下建筑表皮的所指包括除屋顶外建筑所有外围护局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特定几何形体造型的建筑屋顶与墙体体现出很强的连续性并难以区分,或为了特定建筑观察角度的需要将屋顶作为建筑的“第五立面”来处理时,也可以将屋顶作为建筑表皮的组成局部。对付以柱廊为代表的灰空间的建筑界面,建筑表皮这个观点含有两个条理的意义。作为界定空间的要素来看,应当将其整体的认为是外部空间和半室外的灰空间之间的建筑界面,也就是说,应整体作为建筑表皮来研究。而针对组成柱廊的单独的构件来说,其构件自己的外外貌的处理也属于建筑表皮研究的领域。也就是说,灰空间建筑界面的建筑表皮处理可以在整体和局部两个条理上加以探讨。
建筑问答网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专家团队 - 造价QQ群 - 3721k建筑网址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