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儒家文化中一个涵盖面极广、影响极深的文化领域。它涉及的范畴大到朝廷典章,小到民间日常生活的进退起居,几乎包括了精神文化的所有领域,其影响之深远超出了任何一种思想理论。
“礼”,是整其中国封建时代一切社会观念的基础。它体现在社会政治制度中,也体现在思想理论、文化艺术和民俗心理等各个文化条理中。“乐”,包括了音乐、舞蹈、诗歌等所有的古代演出艺术。它是礼的艺术化体现形式,是礼的精神和艺术精神的综合体现。礼的素质是上下尊卑的品级伦理;乐的精神则是调和各品级类别之间的关系。礼和乐的紧密结合,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政治和文化艺术互相作用,相辅相成的成长趋向。这一现象在中国古代的建筑艺术上也有鲜明的体现。
1“礼”对建筑的影响
“礼”的素质是“序”.在我国古建筑中的体现就是中轴对称、突出重点,纵向的空间序列成长要主从明确。这在宫廷建筑、祭祀建筑、学校建筑、宗教建筑,以及大型的民居建筑中体现得很明显。
建筑的空间序列是体现秩序感的最好要领。不但宫殿如此,就连民居建筑的组合形式也是如此。儒家宗法伦理,成为居室建筑体现的主题。
1.1同姓聚居,家和为贵
中国传统民居的漫衍多为聚族(姓)而居。从同族乡村、坞寨,同祖的府第到同宗的庭院,皆以血缘为纽带。就平面结构而言,中国传统民居多为向平面展开的组群结构,绝少高矗立立的楼房。向平面序列展开的平房,由若干个单体建筑组成庭院,再由一个个庭院组成乡村或坞寨。这种以组群的对称、和谐创造“和睦”之美的结构形式,实际上即是宗法伦理中“家和万事兴”观念的反应。为了家族成员的和睦相处,因而在建筑结构上淡化个别而强调组群,并且用墙围合成一个个向心力极强的家庭院落,以增强家庭的凝聚力。墙内为一姓之家,墙外为异姓之地。院墙,成为家与家之间在地区与心理上的分界线。
1.2尊卑有礼,男女有别
中国传统民居的结构讲究正室居中,左右两厢对称在旁,这实际上是宗法伦理中“礼”的体现。家族中的礼主要体现为父尊子卑,老小有序,男女有别。因而在居室的安排上怙恃之居称正屋;一般安排在整个组群的中轴线,居中在上,以显示其在家庭中的至尊职位地方。在正屋的两边,对称排列东西两房,归子孙辈居住,称为“厢”.“房,旁也,室之两旁也”.很显然,房对正屋而言,属于隶属职位地方,这与其居住者在家庭中的职位地方是吻合的。父与子的居室除了在座落方位上有别外,往往在建筑规模、室内装饰与摆设上也有尊卑之分。父辈所在的正屋建筑面积较大,其基座崎岖、台阶级数都在一院之中居首。屋顶式样也是一院中最高级的。至于室内装瑛,更是主次明确。
在重视父子尊卑的同时,传统居室的结构也注意老小有序、男女有另外原则。随着私有制的孕育产生,妇女的职位地方逐渐下降,沦为男性的隶属品。宗法伦理对男女之另外要求重在限制和规范妇女的行为自由与人身自由。反应在居室的结构上,首先体现为男居外庭,女居内室。一般情况下,妇女不克擅自步出院外,外人亦不克轻易入内院。古代将女人所居之处称为“闺房”.由此可见,闺房,肯定是处在院内幽僻之处,并有层层门户断绝,制止与外界交往。人们习惯上将妻子称为“内人”、“内室”,实际上即是妇女在居室结构中身份的反应。甚至有的地区在住宅内专修狭长的弄堂,供妇女和仆役行走,以制止他们经过,滋扰礼仪性极强的厅堂。
1.3以堂为尊,崇祖敬宗
堂不但是活着的家长之居所,同时也是祭祀祖宗的场合。传统的宗法观念认为,一族一家之祖虽已离开人世,但他们的在天之灵仍会关照在世的子孙,视他们“孝”的水平赐福降灾。因此,人们选择家庭居室中最尊的“堂屋”为祖宗立牌位,举行祭祖活动,以显示对祖宗的尊重和孝敬。同时,也证明目前与之同处一堂的家长受祖宗认可和包庇,其在家庭中的职位地方不可动摇。由于“堂屋”既为在世家长之居,又为在天祖宗灵位之所在,因而家庭中最重要的活动一般也在堂屋举行,成为家庭成员集汇的场合,颇有氏族公社时的“大屋子”遗风。既然“堂屋”在家族居室中的位置是如此重要,因而整个居室建筑的安排自然以它为核心,在结构安排上皆位于中轴,居中在上,周围的建筑皆以其为轴心,通过关闭的院落,形成强烈的向心力。
北方的四合院,尊长住正房,下辈住厢房,前后帮助房间则为家奴,下人的住房,整个庭院的建筑秩序象征着家族内部的伦理秩序。
南方民居的堂屋天井组合也是如此。堂屋是家族的象征,正中供奉祖宗牌位,家族内部重大事务都在这里进行。以堂屋为中心进行组合虽然是家族伦理秩序的最理想的形式,若是大众族的聚居便以几个甚至成群的堂屋来组合。湖南岳阳县的张谷英村即是典范。张谷英村是从明代遗留至今的两个大众族聚居乡村之一,目前住在村中的2 000多人全部是张氏后裔。村中建筑按家族组合形成完整结构,平面为“丰”字形结构,中轴线上一连几进堂屋,两边分别对称地伸出几道横向分支,每一分支又由几进堂屋组成。每一组分支的堂屋由一个分支家族居住,而每一间堂屋以及两边的厢房则由一个家庭居住。整个建筑群的结构形式就是一个完整而形象的宗法家族社会。几进堂屋中以最后一进堂屋为上堂,祖宗牌位就供在这里,这里是家族最高权威的代表。下面则按辈份巨细,远近亲疏依次排列。在这里,建筑空间的序列感体现为一进又一进的堂屋,造成了伦理秩序的森严感和家族权威的神秘感。民居中尚且如此,那么皇宫建筑中那重重宫门、进进院落就更不消说了。
2“乐”对建筑的影响
“乐”的素质是“和”,即以令人亲切的宽裕艺术传染力的形式来陶冶人的性情,调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建筑中体现就是不求严格对称、无明显的主次之分,凭据需要自由组合宜人的空间标准和体量。总的来说,给人一种精神上的舒适感,乐的这种特点主要体现在园林建筑和文教建筑中。
书院,作为一种具有综合效用的文教建筑,其组合方法是礼的秩序和乐的和谐相结合的典范。书院建筑是中国传统的教育方法的形象体现。作为教学场合,它有授课的讲堂、自修的斋舍和图书馆;纪念名人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因而它务必有专门的祭祀建筑;陶冶性情也是中国传统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因而有条件的书院还务必有园林。一般较大的书院就是上述这些效用的综合体,如何把它们统一起来,这中间就涉及到一个观念形态和建筑形式相结合的问题,礼和乐在这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学是庄重、严肃的,因而讲堂、斋舍、书楼一般都按中轴对称结构来体现严格的秩序感;而作为书院师生休息和陶冶性情的园林建筑则完全是寓着“乐”的审美意义。在另一层意义上,所有这些建筑的组合方法,也体现了一种乐的和谐,正如我们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一样,哪里是上涨,哪里是低潮;哪里需要庄严,哪里需要欢快,这种和谐的组合,就是乐所追求的最高理想。
建筑艺术包括设计、营造与欣赏、使用两个阶段,文人不但直接加入园林、书院等建筑的建造,同时也是这些建筑的主要使用者。他们在这类建筑中从事高条理的文化活动,或吟诗作画、念书思考,或讲学授徒、着书立说,以他们飘逸尘寰、简朴自然、清静文雅的生活方法,增加了建筑的文化气氛,富裕体现建筑所要到达的“物我融合”的意境。
由于寄情山水、崇尚自然之美,因此文人对各地的风景名胜关注颇多,留下了大量描绘赞美名山胜水的诗画佳作。并且,文人们在观察再现自然景色的同时,将风景名胜加以总结,归纳出各地的几“景”,促进了它们的集中、凝炼和成长,使之渐渐成为归纳综合各地文化建筑特色的景点。而在这些景点处又有很多极有特色的楼台亭阁等风景建筑,它们一方面体现了本地的自然景色之美,另一方面,在连续的兴衰变迁和重修改建之中,也融进了文人对付景点的认识、理解,甚至想象和发挥。例如,朱熹在湖南讲学期间,曾专为长沙岳麓山的风景取名题额,使这些风景集中起来酿成赫曦台、道乡台、道中庸、极高超、翠微诸亭等建筑景观,出现在岳麓山脚下的岳麓书院相近,并成为书院的组成局部与其他原有景点配合形成新的山水名胜。至今,赫曦台等史迹仍留存在岳麓山之下,并依然是人们旅游观光、赏景抒情的好去处。可见,无论文人园林、书院或风景建筑,它们在空间、光、影、色的艺术体现的同时,还有声音的艺术体现,文人们朗朗的念书声、优美的琴声与大自然的风声、雨声、潺潺流水之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幅幅有声有色、动人心魄的建筑画面。这也是中国古代建筑中礼乐文化互相融合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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