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定的基本状况
1999年,美国建筑业从业人员为850万人,约占全美总就业人员的65%。当年度建筑业因工共死亡633人,其中管理人员91人,工人542人。造成人员死亡的原因及比例分别为:交通占18.8%、进攻与暴力占2.1%、物体打击占13.0%、高处坠落占40.0%、袒露于危险物质与环境占21.0%、火灾与爆炸占4.6%、其他占0.5%。美国建筑公司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小,80%的建筑工程都由仅占建筑公司总数10%的较大的公司包袱。就业工人的死亡率约为V10000左右。
凭据美国1993年的统计数据,建筑业雇佣的劳动力相当于美国全国总劳动力的5%,但是却有11%的致残事故和18%的死亡事故产生于建筑业内。由于建筑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占建设项目总本钱的7.9%或者更多。
2.美国建筑安定管理的成长
美国政府的建筑业安定管理政策在近200年来得到了很大的改革。在19世纪的产业革命中,雇主很少对工人的工伤认真。由于民法的一些规定,使得雇主有很大的余地得以开脱责任:执法假定工人知道劳动中存在的危险;事故产生的原因中,有一局部是由于工人的行为造成的;事故是由于其他工人而非雇主“导致”的。因此,财产工人务必对他们自己在劳动中的健康和安定包袱全部责任。
到了20世纪上半叶,民法逐渐让位于工伤赔偿法,工伤事故的责任也开始由工人认真转变为由雇主认真。但倒霉的是,许多雇主都认为工伤事故是生产所必须的本钱,而没有想过事故实际是可以制止的。
因此,尽管有了工伤赔偿法,美国60年代的事故产生率仍然很高,这直接导致了要求雇主为工人提供安定作业环境的立法。那些没能为工人提供安定与健康劳动环境的雇主将受到起诉并且被处以罚款。雇主务必包管工人的安定与健康并且为工人的事故包袱经济责任。所有这些内容在1970年通告的《职业安定与健康法》(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Act:OSHAct1970)中都有详细规定。
《职业安定与健康法》通过以后,法庭守卫建筑工人安定的行动使加入工程建设项目的其他各方及有关人员的安定责任更大了。总承包商对分包商雇员的事故也要包袱责任,业主也开始对施工现场产生的所有事故包袱一些责任。简而言之,安定责任已经超过了传统的雇主一雇员的关系。法庭一般认为,虽然有些人并不是受伤工人的直接雇主,但他们出现在现场并加入到施工过程中就使得他们务必包袱工人安定的局部责任。结果,过多的责任立法导致了80年代中期的“责任危机”:责任险的保险费迅速上涨,许多雇主在是否选择保责任险时犹豫未定。有些公司在选择保险时对责任没有富裕的预计,使得自己“袒露在危害中”经营,或者基础没有保险。由于“责任危机”,许多研究机构开始深入观察事故的原因,指出工地现场存在的危险并提出了一些适当的安定办法。
与此同时,医疗护理行业中出现了一个现象:医疗护理用度以不可控制的速度上涨。上涨的护理用度不但导致承包商保险本钱和事故伤害损失的增长,业主和承包商不可保危害损失也在急剧增加。这使得建筑产业的领导者们意识到:建筑伤亡事故的最终执法责任和经济损失实际上都落到了业主身上。因此从90年代初期开始,许多私人业主对安定也孕育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们也开始要求他们的承包商包管其工地上的安定,或是在招标时便选择事故较少的承包商。
通过审查一些简单的统计数据,许多业主开始意识到,在通常情况下,某些公司的工人在作业时总是比较安定,而另外一些公司的工人在作业时总是会产生许多事故。因为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通常只有那些具有优良的安定施工记录的公司才容易中标。
随着对安定的日益重视,一些业主对安定问题的关注引起了许多承包商的重视,承包商们也已经意识到提供安定的工程办事是他们在业界立足和成长的唯一途径。并且经过不懈地努力,他们将会乐成到达这一目标。
对任何产业部分的任何雇主来说,安建都应当被视为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对付建筑产业,这种因素比其他大局部的行业越发重要。因为在建筑工人中产生事故的概率非常高,使得安定对付建筑业来说显得尤其重要。在过去的几年中,统计数据一直保存很平稳的状态:据美国国家安定理事会(NCCI)的《事故简报》(AccidentFacts)报道,建筑工人大抵占全美所有财产工人的5%,但每年建筑工人因工死亡的人数大抵占所有因工死亡财产工人人数的20%。虽然一些建筑企业的领导者认为建筑业自己就存在着一定的危险,但更多的人则认为在建筑工地上的危险因素是可以减少的,它们并不组成工程施工的一个固有的局部。在美国,通常只有采矿业和农业的工人死亡率会超出建筑业的工人死亡率。
目前美国的很多项目承包商都把“零事故”(Zero-Accident:在施工现场木产生任何事故)作为努力的目标。与此目标相对应的是一定能到达这个目标的坚定信念。公司应当为任何可能产生的事故做准备,同时也要为杜绝任何事故的产生做准备。显然,美国的建筑业并没有保存良好的安定业绩。即使建筑安定水平比过去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其他产业部分相比,它仍然可以继续提高。
建筑业在所有的财产中是很奇特的,因为它能为工人提供很多加入差别的建筑项目的机会。这项劳动需要很多的技能,并且工程施工很多要在户外进行,或在一些可能对健康和安定倒霉的条件下进行。除了劳动性质和在项目中劳动的工人经常转变以外,工人的作业所在也经常转变。虽然建筑业的这些特殊的性质对有些工人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它的安定记录并不令人称羡。对付许多经理和主管,控制好一个项目的安定是很关键的。安定水平可以提高,整个建筑行业的配合努力是提高建筑业整体安定水平的包管。
3.国家对建筑安定的监督管理
1970年以前,美国没有有关职业健康和安定方面的立法。在1970年,美国财产界健康、安定的状况是:共有1.4万人死于与劳动有关的种种事件。工伤到达250万人次。工伤导致的工时损失是由于歇工导致工时损失的10倍。并且这一年又发觉了30万例新的职业病。
诸多的担心定因素消耗了太多社会以及个别的资源和财产。为了尽可能包管劳动人员的安定与健康并且节约社会资源,美国制定了1970年的《职业安定与健康法》。依照OS-HACt,美国劳工部建立了职业安定与健康局(OSHA)。美国职业安定与健康局依照OSHA。履行以下职责:
(1)鼓励雇主和雇员减少劳动现场的担心定因素,贯彻现有的安定与健康作业步骤或者修订这些步骤以提高安定与健康水平。
(2)为提高安定与健康水平而做相关的研究。
(3)规定雇主和雇员享有在提高安定与健康方面“分另外但相互依赖的责任和权利”。
(4)在劳动中记录有关安定与健康的问题和事件。
(5)建立培训计划以提高安定与健康劳动人员的能力。来源:考试大
(6)制定安定与健康方面的强制执行准则,并且有效的贯彻执行。
(7)为联邦的安定与健康的成长、剖析和评价提供种种支持。
鉴于建筑安定的重要性,美国于1996年在职业安定与健康局下设立了建筑处。体例为27人,其中,认真工程技术的4人、认真准则的制定和解释的11人,认真咨询办事的12人。职业安定与健康局在全美各州设有10个区域分部,并在各州设有管事处。各州还有自己的安定立法和管理条例。政府的安定检查一般是抽查,大局部情况下不事先通知。下述两种情况下也进行安定检查:一是应承包商的邀请,安定官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或者监督;二是产生了重大伤亡事故后,安定官员从法院领了传票后再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别的,美国还有一个庞大的国家安定与健康研究所,认真有关劳动安定与健康方面的研究劳动:”本书的其他章节还将结合具体内容对OSHA的职能及劳动方法进行详细的介绍。
建筑问答网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专家团队 - 造价QQ群 - 3721k建筑网址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