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学习借鉴世界其他国家抗震研究效果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较为先进的抗震设计思路。其中大局部内容都相符现代抗震设计理念,但是也有许多考虑欠妥的地方,需要我们今后加以完善。
其中,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与国外规范相比,我国抗震规范在对关系的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欧洲和新西兰规范按地行动用降低系数(“中震”的地面运动加速度与“小震”的地面运动加速度之比)来划分延性品级,“小震” 取值越高,延性要求越低,“小震”取值越低,延性要求越高。美国UBC规范按同样原则来划分延性品级,但在高烈度区推荐使用高延性品级,在低烈度区推荐使用低延性品级。这几种抗震思路都是相符规律的。而目前我国将地行动用降低系数统一取为2.86,并且还把用于结构截面承载能力设计和变形验算的小震授予一个稳定的统计意义。对延性要求则并未按关系来取对应的,而是按抗震品级来划分,抗震品级实质又主要是由烈度分区来决定的。这就导致同一个R对应了差别的,从而制定了差别的抗震办法,这与关系是不一致的。这种思路造成低烈度区的结构延性要求可能偏低的结果。
另外,我国规定的“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三水准抗震设防目标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该设防目标对甲类、乙类、丙类这三类重要性差别的建筑来说,并不都是恰当的。这种笼统的设防目标也不相符当今国际上的“多条理,多水准性态控制目标”思想,这种多性态目标思想提倡在建筑抗震设计中应灵活接纳多重性态目标。甲类建筑指重大建筑工程和地动时可能产生严重今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指地动时使用不克中断或需要尽快修复的建筑,由于差别类别建筑的差别重要性,不宜再笼统的使用以上同一本性态目标(设防目标),别的,还应该考虑建筑所有者的差别要求,选择差别的设防目标,从而做到在性态目标的选择上越发灵活。
建筑问答网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专家团队 - 造价QQ群 - 3721k建筑网址导航